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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文号:鲁国税发〔2013〕185号    发布时间:2013-12-15   发文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607号)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审阅年度报表修订变动内容,严格按新表格式内容填报

注税行业年度报表修订是在原有行业年度报表的基础上加以

改进、完善,涉及的内容较多,有的项目综合性较强,较原有年度报表编报增加了工作难度。各市国税局、地税局要明确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同志负责行业年度报表的编报工作,编报人员要认真审阅和掌握年度报表修订的内容,特别是变动较大的表2、表四和表6的有关内容。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人,领导严格把关,确保行业年度报表的编报质量。

二、行业年度报表的编报工作分为报表数据统计和报表指标分析两部分,各市要切实做到:

(一)行业报表数据主要来源于各税务师事务所,采集数据要完整、准确,各市国税局、地税局要充分理解并掌握报表中指标的内涵及其内在逻辑关系。首先将行业报表发放给各税务师事务所填写,然后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做好报表的汇总工作,保证上报数据真实可靠,勾稽关系正确。

(二)行业报表分析主要是在报表数据统计汇总的基础上,对行业报表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可采取指标内在逻辑分析,同期对比分析等方法,通过动态指标分析把握行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找出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行业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三)各市要以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将分析报告及统计报表一并报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三、行业年度报表的上报时间

为便于汇总行业报表,对报表上报时间做以下明确:行业年度报表中,表1、表2、表3、表4、表5上报日期为统计年度次年的3月15日;表6上报日期由原来统计年度次年的5月31日调整为次年的3月15日,与表1-5一同上报。

四、行业年度报表编报工作的考核

行业年度报表编报工作纳入省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建立行业年度报表编报工作通报制度。对行业年度报表上报及时、准确、完整,报表分析深入、详实、全面的市局予以表扬;对漏报、缺项、逻辑关系不符、报表填制质量较差,以及不按时上报的,予以通报批评。

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反映。

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170号)文件同时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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