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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德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文号:德民〔2016〕102号    发布时间:2016-10-09   发文单位:市民政局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德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德州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7日

 


2016年德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民政网站、微信等多渠道公开民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梳理编制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民政网站和所属事业单位网站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三)进一步推进民政政策公开透明。通过新闻媒体、民政网站、微信及时公布民政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在民政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机构简介、服务指南、收费标准方面的信息。(责任科室: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五)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民政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按月公开社会救助信息。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责任科室:救灾和社会救助科)

    (六)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适时发布全市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责任科室:救灾和社会救助科)

    (七)推进优抚安置信息公开。在民政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按月公布我市优抚标准、对象人数、补助水平及资金发放情况。(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八)推进慈善公益信息公开。在民政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按月公开社会捐助、社会慈善、社会公益方面的信息。重点公开募捐活动信息、接受捐赠信息、捐赠款物使用信息、接受捐赠机构财务信息及必要的日常动态信息等。(责任科室:慈善总会办公室)

    (九)做好市政府网站主题服务内容保障。在市政府网站主题服务版面,定期发布医疗救助、居民养老、结婚、离婚、收养登记相关信息,每个栏目每两周至少发布1条信息。(责任科室:救灾和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

    (十)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民政网站信息公开目录适时发布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和决策发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

    (十三)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力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公开文件草案、意见征集渠道、草案制定背景和制度设计说明、征集意见汇总情况、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征集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等,文件制定后,应当依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牵头起草科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民政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发布。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政策解读的易读性、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便于群众接受。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对市政府办公室的舆情督办函,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调查、处置、回应工作,并以正式函件的形式报送调查、处置和回应工作情况。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信息舆情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86号)的要求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责任科室:办公室)

    (十六)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提升信息传播效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做好发布解读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

    (十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责任科室:办公室)

    (十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健全完善申请件从接受、登记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确保不拒收、不拒办、不超时答复、不误作信访件转办。加强对申请内容的检索和调查,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提高告知书制作水平,增强说理性,既讲法理,也讲情理,提高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科室:办公室)

    (十九)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强民政网站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十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化管理化水平。本工作方案要在民政网站公布,并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通过德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上传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做好民政网站上专题栏目、信息公开栏目的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

    (三)强化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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