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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文号:济政办字〔2018〕32号    发布时间:2018-03-31   发文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3日



济南市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的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厕所革命”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遵循小公厕、大民生、大文明理念,以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为抓手,以补齐厕所品质短板为目标,坚持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科学部署,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扎实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切实解决厕所布局不优、标准不高、管理不细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根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济南市环境卫生设施“十三五”规划》及各县环卫专项规划等要求,按照“新区不欠账、老区补老账”的原则,统筹规划城市公厕。
  2.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基本消除公厕设置盲区,形成以城管公厕为主体、社会公厕为补充,覆盖全面、布点均衡的公厕体系。
  3.以人为本。充分设置无障碍设施,男女厕位比例应符合最新规范要求,提倡设置第三卫生间,增设母婴室等,体现卫生、方便、安全、节能要求。
  4.有序推进。厕所新建、改造、提升应结合实际从薄弱环节入手,分阶段、分重点、有步骤推进实施。
  5.精细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厕管理标准和精细化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行公厕管理“所长制”。
  (三)工作目标。自2018年起到2020年年底,利用3年时间,加大厕所建设管理力度,中心城区二类以上公厕达到不低于5座/平方公里设置标准,消除中心城区旱厕,同步配建公共场所厕所,完成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进一步推动沿街单位厕所免费开放,达到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厕建设改造。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和设置间距等指标需求,至2020年,中心城区内二类以上公厕按照不低于5座/平方公里的标准设置,中心城区外的建成区二类以上公厕按照平均不低于3座/平方公里的标准设置。新建改造公厕以固定式公厕为主,且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引导和鼓励公厕推广应用节水、节能、除臭等新产品、新技术。2018年建设改造中心城区公厕200座(其中新建改造50座,修缮提升150座);2019年完成中心城区剩余公厕建设改造任务,达到平均不低于5座/平方公里的设置标准;2020年完成中心城区外的建成区公厕建设改造任务,达到平均不低于3座/平方公里的设置标准。
  (二)加强旱厕改造。旱厕改造应与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旧改棚改计划相衔接,坚持协同推进,避免重复建设改造。对具备条件且有改造意愿的家庭旱厕,优先通过翻建、改造、拆除等方式实施改造。旱厕改造应达到三类以上公厕标准。2018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内基本消除旱厕。
  (三)加强旅游景区公厕建设提升。旅游景区公厕应按照设计合理、与景观融合、满足游客如厕需要设置,且达到二类以上公厕标准,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置第三卫生间,固定式公厕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应不低于3∶2。2018年完成旅游景区公厕建设提升总工作量的40%,2019年完成80%,2020年全部完成。
  (四)加强公共场所厕所同步配建。城镇居住区内的商业街、汽车客运站、机场、轨道交通车站、公交首末站、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新建住宅小区、主次干道、商贸服务区等公共场所需同步配建二类以上公厕,作为必备的配套设施,满足群众如厕需求。
  (五)推进农村改厕。对农村公共场所进行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配建厕所。加强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全面达到农村卫生厕所标准。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基本实现我市农村户厕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六)鼓励社会厕所对外开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动员公厕布点较少区域的沿街商铺、饭店、加油站等单位厕所对外免费开放,多渠道增加公厕有效供给。
  (七)提升公厕管理品质。按照设施完善、干净整洁、卫生适用、方便群众的目标,严格执行公厕标准化作业流程及规范要求,采取即脏即清的深度保洁法、增配科技化除臭设备、落实便民化服务等措施,做到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标准保洁、服务便民,切实提高公厕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厕所革命”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也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是本辖区“厕所革命”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形成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区投市补、以奖代补”原则,市、区两级要加大厕所建设与管理资金投入,保障“厕所革命”资金需求。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公厕,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达不到标准的不予补助。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如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如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爱护公厕设施、保护如厕环境、抵制如厕陋习的良好风尚逐步成为全民共同践行的文明公约。
  (五)严格考核管理。市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办公室将“厕所革命”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成绩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且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工作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各县区政府是本辖区“厕所革命”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厕所建设改造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旱厕改造,完成2018年中心城区内消除旱厕的目标任务;按照实施步骤推进“厕所革命”工作落实,按期完成任务目标,并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二、市城管局:牵头做好城区公厕新建、改造的标准制定、竣工验收和督导考核工作;会同各区政府、市规划等部门参与公厕选址定点,收集汇总有关资料;指导开展社会厕所对外开放;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厕所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市旅发委:牵头做好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内旅游厕所标准制定、竣工验收和督导考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旅游厕所补贴政策;参与指导社会厕所对外开放;参与全市厕所建设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厕所建设管理奖补资金安排,按照市有关部门考核结果,做好市对县区奖补资金拨付工作;落实上级厕所补贴政策,做好对县区相关资金转移支付工作。
  五、市规划局:负责指导编制公厕规划,确定公厕选点,及时办理新建公厕规划手续。
  六、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农村户厕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的标准制定、竣工验收和督导考核,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七、市城乡交通委:负责在按规划新建改造道路时同步配建公厕;指导监督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建公厕;做好公厕建设中挖掘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的审批工作。
  八、市城乡水务局:负责指导公厕排水、排污设计方案;及时做好公厕给水报装工作,确保公厕及时用水、排污。
  九、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负责及时做好公厕建设中涉及绿地占用手续的审批工作。
  十、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内厕所的选点建设、标准制定、竣工验收和督导考核,配合做好农村厕所及旱厕改造工作。
  十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公厕供电服务,简化办理流程,确保公厕及时供电。
  市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对所辖区域和工作区域内的厕所加强建设管理,积极做好相关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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