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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法规文号:鲁建法函〔2018〕24号    发布时间:2018-10-22   发文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菏泽市开发办,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21件。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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