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会〔2024〕17号    发布时间:2024-12-21   发文单位:财政部 外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国资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现予印发,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附件: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财政部 外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2024年11月20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