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2号(关于调整海关总署令第149号有关受惠国名单)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0〕42号    发布时间:2010-06-29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根据我国对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免关税待遇措施第一步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9号公布)的规定,现决定对继续适用该办法的受惠国名单调整如下:安哥拉共和国、佛得角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塞内加尔共和国、马尔代夫共和国。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