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2号(关于发布海关化验标准)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2号    发布时间:2010-11-30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碳纤维中碳含量的测定 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法》、《混合甲酚组成的定量分析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和《石油润滑剂中矿物油含量的定量分析法》三项海关化验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