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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通信运营企业分支机构点多面广、分级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对通信运营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信运营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在省、市、县设立分公司及营业厅,通信运营企业的分公司经通信运营企业书面授权,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其管理的营业厅或下属分公司的登记注册。
二、通信运营企业的分支机构名称按以下形式核定:
1.×××公司(母公司名称)××(省)分公司。
2.×××公司(母公司名称)××市分公司。
3.×××公司(母公司名称)××县分公司。
4.×××公司(母公司名称)××分公司××营业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