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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

法规文号:会协[2008]105号    发布时间:2008-12-31   发文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各地方注协在注册会计师转所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2: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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