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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法规文号:汇发[2013]13号    发布时间:2013-04-12   发文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0]46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附件1: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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