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如何处理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局的复函

法规文号:劳险便字[1981]61号    发布时间:1981-07-29   发文单位: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


  你局川劳险(81)29号《关于因组织统一安排回家探亲的职工,在途中发生非本人所能抗拒的伤、亡事故,是否按因工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的,应按非因工伤亡处理。如个别伤亡职工家庭有困难的,可由企业单位在福利基金、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酌情给予补助。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