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建[2007]282号    发布时间:2007-07-12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源自山财培训网

  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必须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严格控制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的批示精神,今后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要转入非粮原料为主的发展轨道。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实施非粮替代予以引导与奖励,支持打通非粮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发展非粮替代要既积极又稳妥。相关企业、单位要在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技术成熟度、原料保障等因素基础上,稳步推进非粮替代。国家财政将仅对达到标准的少数优势企业予以支持。源自山财培训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支持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财建[2006]702号)文件,我部制定了《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印发,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