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会[2010]10号    发布时间:2010-04-01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应对金融危机、响应G20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已成为各国共识。为此,我部制定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现予公布。希望有关方面按照路线图的要求,结合我国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更加深入地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积极推进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作出贡献。

  附件: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pdf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