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会[2010]15号    发布时间:2010-07-14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