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际[2009]19号    发布时间:2009-02-16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西藏不发):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对于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厅(局),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函告我部。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