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财政部关于贸易救济措施应税产品停止执行进口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关税[2009]23号    发布时间:2009-04-08   发文单位:财政部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从境外进口的特定产品作出贸易救济措施征税决定后,所有此类产品从贸易救济措施征税之日起停止执行进口减免税政策,由海关按规定恢复征收进口税。

  本通知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