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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银行账户查询授权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综便字[2010]211号    发布时间:2010-10-21   发文单位:


  部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部属单位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厅财字[2010]188号)要求,为做好银行账户查询授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授权工作完成时限

  因个别系统单位银行账户数量较多,报送银行账户开设情况汇总表较规定的时间有所延迟,原定时间恐难以完成银行账户查询授权工作。为此,现将各单位完成在部确定的9家商业银行开设银行的账户查询授权工作时间推迟到10月30日。为使部属单位资金监控系统能按时投入运行,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二、授权书填写、报送的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账户查询授权书办理流程办理授权工作,并按2010年9月27日关于做好部属单位资金监控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报相关授权书,其中部海事局、救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船级社四家系统单位负责将所属各级预算单位授权书收齐后统一报部财务司。各银行账户查询授权书及其具体办理流程的具体内容,请登录交通财会网(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caiwusi/)下载。

  2、各单位在填写授权书时,银行账号位数务必填写齐全;加盖银行预留印鉴时,不覆盖其他文字、签名或印章。

交通运输部财务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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