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下达2012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的通知[草案]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12-11-05   发文单位:财政部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追加和调整201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的函》(交函财[2012]269号),现下达你省(区、市)2012年港口建设费用于地方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预算。具体项目、金额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请见附件。

  请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单位,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联系电话:68552893 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

  财政部
  2012年11月

  附件下载:2012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第三批)预算批复表(草案)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