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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法规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2011]第1号    发布时间:2011-01-10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按照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程序,国家统计局根据2009年有关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在初步核实数的基础上,对2009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结果如下:

  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3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详见附件)。

  附件: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

行业 现价总量(亿元) 不变价增长速度(%) 构成(%) 
GDP 340903 9.2 100.0 
第一产业 35226 4.2 10.3 
第二产业 157639 9.9 46.3 
第三产业 148038 9.6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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