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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法规文号:商人字[2007]132号    发布时间:2007-06-12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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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国办发〔2007〕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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