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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的函

法规文号:商市运函[2011]12号    发布时间:2011-01-19   发文单位:商务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商运电〔2009〕1007号)要求,抓住两节旺销时机,围绕年货、食品、餐饮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为充分了解各地“两节”期间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宣传,促进各地交流学习,我司决定对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促消费活动进行调查。请各地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商务部运行司子站下载),主要包括由商务部门主办或者组织引导流通企业开展的购物节、美食节、年货展、特卖会、嘉年华等各类促消费活动,并请于1月21日下班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问卷报送我司。

  联系电话:010-85093841,传真:010-85093844

  E-mail:jiancechu@mofcom.gov.cn

  附件:调查问卷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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