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报送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

法规文号:商办财函[2011]24号    发布时间:2011-01-19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提高内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突出使用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现对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一、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各项资金项下实施项目的数量、资金到位及配套情况、预算执行率、具体承办单位、支持内容等),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效果(包括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改进资金支持方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建议。

  二、对今年内贸工作和“十二五”期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有关思路、具体安排及政策建议。

  请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相关情况及附表报商务部财务司,电子版发至tongbin@mofcom.gov.cn。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财务司内贸财务处

  邮编:100731

  联系人:佟滨 电话:010-65197458

  姚卫东 电话:010-65198621

  传真:010- 65197974

  附表:

  1.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进展情况调查汇总表

  2.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3.2010年商贸服务行业统计资金使用进展情况调查表

商务部财务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 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