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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人事教育局关于部属民政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法规文号:[1988]民人函第33号    发布时间:1988-06-07   发文单位:民政部人事教育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部属民政学校是为民政系统培养基层民政干部的中等专业学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学校的招生工作主要委托各地民政厅(局)承办。由于学生毕业后将回原招生地区民政部门工作,因此,生源的质量关系到今后民政系统干部的素质。望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民政学校的招生工作。考虑到目前各民政学校经费比较紧张,招生经费希望能够得到各地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如支付此项经费确有困难,请先垫付,然后报民政学校设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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