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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法规文号:建金管[2007]76号    发布时间:2007-03-17   发文单位: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调整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72 

上年结转  

1.8 

1.98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14 

4.32 

五年以上  

4.59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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