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06-10-19   发文单位:教育部科技司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国创意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创意产业的迅速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科技部决定在“十一五”启动“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重点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带动创意产品的开发和重大创意成果的转化,为创意企业提供可共享的高技术产业开发环境,从而推动创意产业集群、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取得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经科技部批准,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该项目采取发布指南、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课题申请指南,各有关单位可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课题申请。

  本通知同时在我司网站(www.dost.moe.edu.cn)和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发布,课题申请指南和申报书可直接从网站下载。

  联系人:司徒唯尔   付恒升

  电话:010-66096733

  E-mail:gxc6733@moe.edu.cn

  附件1:“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申报指南

  2:“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申报有关要求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格式

  4: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格式

  教育部科技司
2006年10月19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