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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财会[2006]4号)文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等35项准则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略)
2.财会[2006]4号文中废止的35项准则名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2:财会[2006]4号文中废止的35项准则名称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1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2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2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2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2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3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3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3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注:按照惯例,准则的PDF版本会在纸质的书上柜销售一段时间后,在中注协网站上发布。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