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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节能项目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法规文号:会协[2011]116 号    发布时间:2011-12-13   发文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专项鉴证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我会起草了《节能项目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都琳

  电 话:010-88250202

  传 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附件:节能项目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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