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号——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等10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法规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06-01-06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等10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HJ/T 230-2006)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塑料制品(HJ/T 231-2006)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HJ/T 232-2006)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泡沫塑料(HJ/T 233-2006)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金属焊割气(HJ/T 234-2006)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工商用制冷设备(HJ/T 235-2006)

  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

  八、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门窗(HJ/T 237-2006)

  九、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HJ/T 238-2006)

  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电池(HJ/T 239-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荧光灯(HJBZ 15.1-1997)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 (HJBZ 15.2-1997)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可再生塑料制品(HJBZ 44-2000)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电子镇流器(HJBZ 15.3-1997)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CFCs泡沫塑料(HJBZ 42-2000)

  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金属焊割气(HBC 13-2002)

  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氟氯化碳工商用制冷设备(HJBZ 22-1998)

  八、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BZ 1-2000)

  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塑料门窗(HBC 14-2002)

  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镉铅充电电池(HJBZ 7-1994)

  十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干电池(HJBZ 9-1995)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一月六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