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法规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2号    发布时间:2006-08-23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HJ/T 296-2006)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HJ/T 297-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HBC 16-2003)废止。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