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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

法规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    发布时间:2006-08-23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各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局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年3月27日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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