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法规文号:国办函[2006]79号    发布时间:2006-10-11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