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转发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文号:国管财[2009]61号    发布时间:2009-02-28   发文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老干部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组通[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