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715B版的通知

法规文号:国税函[2010]375号    发布时间:2010-07-2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00715B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由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